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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使口腔诊所备案的公示
2024-05-20 来源: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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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转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卫医函〔2023〕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对天使口腔诊所备案予以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称:天使口腔诊所

       二、法定代表人:叶春迎

       三、主要负责人:尹柏成

       四、地址:元善镇邓村(原邓村小学)

       五、所有制形式:股份制

       六、经营性质:营利性

       七、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八、诊疗科目:口腔科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止(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向连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来信请寄:连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邮编:517100,电话:0762-4322720。


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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