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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3-07-05 来源:连平县教育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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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河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河教基〔2022〕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是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未取得小学学籍的儿童。

  2.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七年级)的适龄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一)就近优先。凡符合就近优先条件的入学对象,应当安排就近入学。

  (二)免试入学。各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

  (三)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四)公民同招。坚持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

  三、招生范围  

  (一)乡镇小学和初中

  1.乡镇小学招收本行政区域所有年满六周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乡镇初中实行对口直升的办法,招收本行政区域所有小学毕业生;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2.乡镇小学和初中应接收在本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在外就读的本镇户籍返乡小学毕业生。

  3.具体招生方法和时间由各镇初中及中心小学依法依规自行制定并向当地镇政府及县教育局备案。

(二)县城小学和初中

根据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分布及县城学校布局情况划分《连平县县城小学招生区域示意图》(附件1)、《连平县县城初中招生区域示意图》(附件2),招生区域划分及入学申请条件将根据县城人口发展和学校布局情况作动态调整。申请人根据适龄入学儿童少年申报条件,按划分的招生区域提出学位申请。

  1.县城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县一小招生区域:进连中路右侧山边--县供电局--环城西路西侧--环城北路北侧--进鱼苗场路西侧--惠化粮所--三棵松--枇杷园;以及西门路南侧阿庆嫂早餐店--连城超市--慢病站北边,南面以河为界属县一小招生区域。

  县二小招生区域:以南山公园北门中间线为界,东边罗屋--新村路南边--沿东门河直下至105国道南方酒店北侧大桥--沿105国道直下--传奇酒店--连平县体育公园--进南湖花园路为界,北边为二小招生区域。

  县四小招生区域:以新村路北边为界--黎记茶庄--南山公园北门西侧--丽锦苑--东联村--陈皮合;进连中路左侧--连平中学南侧(不含上下梁屋)。

  元善镇中心小学招生区域:以东门河为界,起点慢病站--县民政局、新时代酒店--县体育馆--东河新桥--环城东路--东街--财富广场--西街--终点真实惠商场南侧。

  元善镇小学招生区域:西街--财富广场--东街--环城东路--东河新桥--东河村猪姆湖屋北边(东河村3-7队);西街--县水利局--北楼市场--北园新城南侧--进鱼苗场路东边(不含新龙村梁屋)--锅洞新村--拘留所南边。

  连平县实验小学招生区域:除县一小、县二小、县四小、元善镇中心小学、元善镇小学招生区域外,县城其他区域为连平县实验小学招生区域。

  因东河小学、元善镇中心小学南湖教学点已撤销,将原东河小学、元善镇中心小学南湖教学点片区一年级学生纳入到县城分片招生区域内。因招生区域有变动,请各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幼长随学”服务机制,帮助“多孩”家庭解决“接送难、两头跑”的问题。

  2.县城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惠化中学招生区域:县城西边以盖世宝旁边加油站为起点, 至鸭麻桥南侧(公路局)沿鹤湖河--金水湾--经南山大道至自然资源局、南湖花园(为终点)右侧居民区。①招收元善镇水洋洞、密溪、醒狮、前锋等教学点、江面小学、大埠小学及合并到县实验小学的原南湖、石龙、邓村籍小学毕业生;②元善镇其余面上小学(不含元善镇小学和元善镇中心小学)的毕业生如有因居住地较远需要住宿的,可申请到惠化中学就读。③元善镇小学、元善镇中心小学的毕业生申请就读惠化中学的,必须严格按照《连平县县城初中招生区域示意图》划定的区域进行申报学位。

  元善中学招生区域:以教育局大门为起点沿教育路左侧县一小--环城东路--环城南路--至国税局、沿东园大道直下至民政局左侧居民区;东江1号至交警大队到县社会保障局片区、翠林锦绣及安吉花园居民区,警雄小学、新龙小学、居住在东河村的小学毕业生。

  连平县第一初级中学招生区域:划除元善中学、惠化中学招生区域外,剩余区域范围为连平县第一初级中学招生区域,其中元善镇鹤湖小学毕业生属连平县第一初级中学招生范围。

  各校要严格按照招生区域进行招生,并优先招收元善镇面上小学及县城小学毕业生,如在县外、县内其他乡镇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到县城初中就读七年级的,到片区学校登记造册并统一报教育局教育股汇总,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学位比较充足的学校就读。

  四、招生批次及对象

  此次招生分五个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各批次及对象具体如下(其中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

  1.第一批次:户籍类户籍在县城招生区域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如下材料: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户籍类生源取得户籍时间仅限于2023年6月30日及此日前。

  2.第二批次:政策类(1)现役军人(含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子女。需提供如下材料:父母部队证明或部队特殊身份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烈士证及相关证明。此类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解决入学问题。2)连平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子女。需提供如下材料:父母(其中一方)的《连平县人才认定证书》,此类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解决入学问题。3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子女,可以随父母到其任教的学校就读,也可以按照其他批次选择相应的区域内的学校就读,该类学生必须上传父母工作的相关证明。

  3.第三批次:房产类(1)父母(其中一方)在县城招生区域内已购买房产或儿童少年本人为房屋产权人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到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房产情况登记表并盖章);②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③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原始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自建房或小产权房类。父母(其中一方)在县城初中招生区域内拥有自建房或小产权房。需提供如下材料:①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或其他有效证明;②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③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原始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缴费凭证等有效证明。3商业经营类房产不能作为房产类入学申请依据。商业类房屋指商店、门市、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旅社、招待所、写字楼、车库、商铺、商业公寓和酒店式公寓等从事商业的房屋(经营居住一体的除外)。

  4.第四批次:廉租房或公租房类。父母(其中一方)在县城初中招生区域内签订了廉租房或公租房合同(与政府签订)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如下材料:①廉租房或公租房合同;②户口簿原件(地址页、学生页);③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原始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缴费凭证等有效证明。此类学生到招生范围对应的学校进行造册登记。

  5.批次:租房类(含随迁子女)。指不符合户籍类、政策类、房产类、廉租房或公租房入学条件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交以下材料:(1)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在学区内的有效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原始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缴费凭证等有效证明。学校必须上门核实所有租房类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如家人和适龄儿童少年不在租房内居住的,则不属于租房类招生范围。

  6.如有特殊情况的则按实际情况解决。

  五、招生流程

  (一)登记信息(2023年7月5日—7月11日)

  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登记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区域内学校的学位(招生平台)。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人只能申报一所学校,如发现申请人材料造假,则由我局调剂到学位比较宽松的学校就读。

  (二)学校初审(2023年7月12日—7月15日)

  学校按五个批次顺序,登录招生平台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

  (三)部门复核(2023年7月16日—7月22日)

  我局将联合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审核通过的合格申请人进行复核。

  (四)摇号(抽签)(2023年7月23日)

  申请学位人数大于学校学位数时,县城学校进一步核定学校学位数(即是指录取了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及第四批次后多余的学位数),然后对第五批次(租房类)申请人进行随机摇号确定入读学校名单。

  (五)公示名单(2023年7月25日—7月29日)

  经我局复核后,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复核。

  (六)领取入学通知书(2023年7月31日)

  小学一年级新生家长到小孩原就读的幼儿园领取入学通知书,初中七年级新生家长到小孩原毕业的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办理入学手续(2023年8月27日—8月28日)

  家长凭入学通知书及相关资料按学校通知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该校的学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指导和协调招生工作,处理有关问题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明确工作职责

  我局负责招生管理、组织实施和学位审核确认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学校核查户籍信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协助核查房产登记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核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及期限。

  (三)加强学籍管理

  我局与学校将加强学籍管理,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严格按照报名审核后下发的入学名单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确保建档学生人数与招生人数相符。不为无正常入学手续的学生申请建立学籍,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现象,严禁学校擅自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

  (四)严肃招生纪律

  严格按照招生平台招生,对插手招生工作、干扰招生管理秩序的,依法追究责任。县城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间、批次和办法组织招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严禁擅自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严禁随意增扩班级班额等违规行为。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协助我局和学校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仔细甄别真伪。对通过弄虚作假获取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

  我局和学校将加大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舆论氛围。

  不详事项由我局业务股室作出解释。

  附件1 连平县县城小学招生区域示意图.png

  附件2 连平县县城初中招生区域示意图.png

  附件3 连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docx

连平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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