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1051号)及《河源市连平县花生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修订版)》等文件精神,河源市连平县花生产业园“土地流转补助”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资金进行补助。通过土地流转补助,鼓励产业园范围内的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增强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1年河源市连平县花生产业园区范围内通过土地流转从事花生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助条件
(一)补助对象必须是2021年河源市连平县花生产业园区范围内(忠信镇、高莞镇、油溪镇、三角镇、大湖镇)的农业经营主体(不得为个人)。
(二)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花生产业的种植。
(三)流转土地合同须是2022年1月以后签订,流转期限不低于5年,流转面积不低于30亩。
(四)流转土地自2022年起(含2022年)连续三年以花生为主要种植作物,其中2022年花生种植面积不低于流转土地总面积。
三、申报资料
(一) 营业执照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二) 法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 土地流转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 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土地流转租金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河源市连平县花生产业园土地流转补助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
(六)提供2022年花生种植的佐证材料(包括:镇村证明、种植、生长、成熟、收获各阶段图片)
上述资料第(一)至(四)项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审核程序
(一)镇村审核
申报主体向流转土地归属地村、镇逐级递交申请表,村、镇实地审查核实后各出具审核意见。
(二)县级审核
1.室内审核:由县产业园办和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连平县麒麟山现代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
2.现场审核:由县产业园办与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连平县麒麟山现代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室内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复核,核查现场与申请材料阐述情形是否一致。
五、流转土地用途监管
流转土地申请补助,要求在2022年花生种植面积不低于流转土地总面积,后续两年花生种植由当地镇政府承担流转土地种植用途监管工作。
六、 补助标准及资金拨付
(一)补助申请材料经镇村以及县级审核确定后,根据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土地流转面积,按每亩5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
(二)资金拨付:对通过审核的申请,由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连平县麒麟山现代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账户。
七、其他事项
(一) 申报日期:2022年10月26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
(二)所有土地流转租金凭证复印件需在2022年11月15日前交至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三)请河源市连平县花生产业园区内符合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并填写《河源市连平县花生产业园土地流转补助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申报资料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连平县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发送到连平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园办邮箱(lpcyyb@163.com)。
(联系人:叶华姬 联系电话:0762-4336619)
附件:连平县花生产业园项目土地流转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连平县花生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