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经连平县中小学教师一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通过一级、初级职称的评审,现予公示(名单见附表)。
公示时间从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若对评审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反映。以部门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部门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凡不签署或不报真实姓名者、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受理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62-4332857
连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0762-4322860
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762-4329809
连平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0762-4329818
附件:连平县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册.docx
连平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