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连平县康源竹业有限公司年产竹纤维5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河环连建〔2024〕7号
2024年6月28日
连平县康源竹业有限公司
连平县隆街镇
2
关于连平县森利红木业有限公司年产刨花板6万立方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河环连建〔2024〕8号
连平县森利红木业有限公司
连平县三角镇
公告期限: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东源县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