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康源竹业有限公司年产竹纤维5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连平县康源竹业有限公司年产竹纤维5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连平县康源竹业有限公司年产竹纤维5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平县康源竹业有限公司年产竹纤维5000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连平县康源竹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古石村185县道边学楼1号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云章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连平县隆街镇古石村185县道边学楼1号,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项目为租赁用地,用地面积9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竹纤维的生产,设计年产竹纤维50000吨。本项目员工人数3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中,不外排。 (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堆沃软化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设备在采取相应隔音降噪减振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车间的条件下,厂界西侧、北侧、东侧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2008)2类标准、厂界南侧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2008)4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每天清理。危险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