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5批)
2023-12-07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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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举报区县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办结状态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6 | 连平县 | DHY20231202003 | 信访人反映连平县元善镇大埗(埠)村183县道旁(连平县国家储备林苗哺场基地往上100米)鹌鹑养殖基地(场主叫邱茂胜)将鹌鹑粪便及死亡鹌鹑加工成肥料气味很臭,对周边村民造成很大影响,信访人多次投诉未得到解决。 | 大气 | 阶段性办结 | 部分属实 | (一)前期调处情况 “信访人多次投诉未得到解决”问题不属实。此前,连平县元善镇大埠养殖场清运鹌鹑粪便的车辆沿路有撒落现象引发投诉,元善镇人民政府、大埠村村委会均有受理并进行调处,该养殖场对运输车辆进行了改进,由原来简单的尼龙布封运改为使用铝合金焊接封闭车辆缝隙,粪便撒落问题于2023年1月得到解决。 (二)交办案件后调处情况 2023年12月3日,连平县信访案件组组织元善镇人民政府、连平县农业农村局到现场进行核查。 “连平县元善镇大埗(埠)村183县道旁(连平县国家储备林苗哺场基地往上100米)鹌鹑养殖基地(场主叫邱茂胜)将鹌鹑粪便及死亡鹌鹑加工成肥料气味很臭”问题部分属实。该养殖场现有6栋鹌鹑舍共30万只鹌鹑,鹌鹑舍是半封闭的,装有风扇用于通风,每2日收集清理一次鹌鹑粪便,连同死亡鹌鹑一同转外运至有机肥厂处理,有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并非在养殖场内加工制作肥料。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栏舍及场区内散落有少量鹌鹑尸体,未做无害化处理,场内有轻微臭味。连平县农业农村局现场责令其立即清理栏舍及场区内散落的鹌鹑尸体。 | 针对该养殖场未落实鹌鹑尸体无害化处理的问题,连平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3日内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及时、规范处理鹌鹑尸体。当日,该养殖场开工挖凿无害化处理池。2023年12月6日,经连平县农业农村局核查,无害化处理池已挖凿完成,现正在完善防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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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