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1日、11月2日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东源县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