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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2023-11-07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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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1日、11月2日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东源县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河源东锋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河环连建202330号

2023/11/1

河源东锋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

2

关于河源市国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河环连建202331号

2023/11/2

河源市国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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