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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国电电力广东河源连平九里红肉鸽养殖专业合作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3-04-17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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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国电电力广东河源连平九里红肉鸽养殖专业合作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国电电力广东河源连平九里红肉鸽养殖专业合作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建设单位:

  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连平分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大湖镇湖东村马鞍塘肉鸽养殖场

环评机构:

  河源市晴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连平分公司拟选址于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大湖镇湖东村马鞍塘肉鸽养殖场;项目总投资为4600万元,占地面积47133.45平方米;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MWp,年平均发电量为10477.64MWh,项目拟劳动定员1人,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65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一)施工扬尘:施工期通过合理布局、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洒水、围蔽施工及密闭运输、及时清理垃圾、合理安排工期等降低粉尘的影响,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并保持汽车的外身清洁,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降低汽车尾气污染,项目影响是短期的和局部的,随施工结束,影响随之消失。

  (二)废水:施工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储存于清水池中回用于施工车辆冲洗和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吸粪车定期拉走,不外排。

  (三)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加强施工管理,合理施工布置,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设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分时段的限制车流量及车速,施工车辆途经村庄,应尽量降低车速,禁止鸣喇叭;做好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减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规范操作,使施工机械的噪声维持在最低水平。施工期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钢筋、电缆余料、型钢支架边角料等进行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建设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生态环境:施工活动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及开挖量,剥离表土集中堆放至该区空闲地内并进行密闭遮盖,及时回填;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并建设在养鸽场硬底化的场地上,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合理规划施工进度及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的影响,减少对原有环境的破坏,对裸露地面应绿化以防止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

  (一)废水:营运期清洗废水回用于养鸽场场内植物浇灌,不外排,营运期员工生活污水较少,依托附近居民点处理。

  (二)废气: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营运期经采用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加强维护保养、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可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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