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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连平县元善镇石龙村片区应急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2-10-19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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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元善镇石龙村片区应急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平县元善镇石龙村片区应急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连平县自来水公司

建设地点:

连平县元善镇石龙村片区

环评机构:

广东明大项目管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石龙村片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0′41″,北纬24°19′40″。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取水泵站1座、配套供水管道6.66千米以及建设应急水厂1座,其中取水泵站设在元善镇大埠村大埠电站上游100米处,用地红线面积2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66.7平方米;管道工程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取水管道和供水管道,取水管道从取水泵站至应急水厂管道总长约5.46千米;供水管道从应急水厂到元善镇石龙村福利院处并入元善镇石龙村片区供水管网,供水管道总长约1.2千米;应急水厂位于元善镇石龙村片区国道边处,用地红线面积1219.97平方米,设计供水规模为每天1.2万立方米。

供水范围为连平县石龙村片区,主要包括石龙村、邓村、东河村、江面村、南湖社区、前锋村、警雄村等7个村(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项目污泥堆放过程中可能产生臭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GB14554-93)表1二级新建标准限值。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应急水厂反冲洗废水、沉淀池排泥水经水泵抽至沉淀池沉淀后,作为原水使用,不外排。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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