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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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万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 |
环评机构: | 河源市盛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项目总占地面积1581585.52平方米,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p(100000千瓦),预计25年总发电量为287175万度,年平均11487万度。同时新建1座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及场内检修道路。拟装222292块450Wp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由24个4.17MWp的光伏发电子阵单元组成,总装机容量为100MWp(100000千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和排放。施工期废气处理措施为物料用篷布遮盖,洒水抑尘。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用于板下作物灌溉,不外排废水,防止对周围水环境影响。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设备选型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基础上,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箱逆变一体机布置于箱体内,采用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废旧光伏组件直接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废电池及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