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第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在管网建设方面,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9月底前全省须建成5000公里管网,以弥补“十二五”期间的欠账。经核实,全省确实总体补完了“十二五”管网建设欠账,但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和东莞市,其他城市管网建设力度明显不足。由于管网滞后、截污不全、雨污不分,导致全省有韶关、肇庆、梅州、河源、清远、中山、潮州、云浮、汕尾等9个地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40毫克/升,有69座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没有发挥减排效益。
(二)责任单位:连平县委、县政府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加快补上污水管网欠账,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充分发挥减排效益。
(五)整改措施:(一)加强统筹规划。切实落实污水管网建设主体责任,加快雨污分流建设与改造,加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力度,严格实施厂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新建管网划分排水单元,确保建成一段、验收一段、通水使用一段,提高污水纳管率、收集率。
(二)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对进水浓度低的连平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快补齐污水配套管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服务范围内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完善雨污分流,加快老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城区规划建设同步实施雨污分流。抓紧排查老旧管网和“僵尸管网”,准确掌握污水管网缺失、病害管网、错接漏接、建成但未通水使用等情况,逐个进行修复、连通。2019年年底前改造城镇老旧污水管网0.5公里,2020年改造城镇老旧污水管网连平县0.2公里。
(三)如期完成管网建设任务。全县2019年年底前新增县级以上城市污水管网0.7公里,2020年新增县级以上城市污水管网0.3公里。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连平县新增县城污水管网7.739公里;改造县城老旧污水管网2.5公里。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我县通过实施连平县富民大道建设工程、连平县元善镇东河大道建设工程、连平县元善镇富民三路西段(九连新城竹园路)工程、县城环城东路等项目新增污水管网;二是开展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建污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通过新增污水管网和改造县城老旧污水管网,有效提升了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
三、评估结论
已完成,达到销号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连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连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元善镇乌石坳加油站旁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二楼210室
受理电话:0762-4332115
连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