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整改滞后,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严厉查处各县(市、区)镇级和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以及未按要求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等问题,并对镇、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补充配置,实现规范化运转,但督察发现,茂名、揭阳等地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量不到一半,生活垃圾随处倾倒、就地焚烧现象仍大量存在。乡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治不到位、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普遍存在,湛江市61家镇级垃圾填埋场没有按要求列入整改清单,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现场抽查3家填埋场,均无防渗措施和渗滤液收集设施。
(二)责任单位:连平县委、县政府
(三)整改时限:1.立行立改、持续整治;2.立行立改、2019年底前完成镇级简易填埋场整改。
(四)整改目标:1.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11个(除隆街镇、三角镇外)镇级简易填埋场整改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整改措施:
1.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对照省、市目标要求,完成了“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多点”的建设任务,对原有的镇级中转站和村级收集点进行升级改造。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以各镇为主体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理模式已建立。采用新模式,打造城乡环卫一体化,我县采用环卫PPP模式全覆盖管理,2019年4月起由连平中联家宝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接管运营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清洁工程,进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各农户配备1个30L垃圾桶,各行政村配备1台电动三轮车,由各行政村聘请的保洁员使用电动三轮车将农户收集的垃圾及村内公共区域收集的垃圾集中运到村级收集平台,再由中联公司将各行政村收集平台垃圾转运至镇级中转站压缩,再统一运往县城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处理。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理机构和环卫队伍,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完善农村垃圾治理各级投入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2.对关闭停用的11个镇级简易填埋场,按照省下发的整改建议书和县制定的整改方案进行分类整治。一是大湖镇、高莞镇、内莞镇、上坪镇、田源镇、溪山镇、绣缎镇、油溪镇及陂头镇共9个场采用清理搬迁整治方式进行整改(其中绣缎、大湖、田源、溪山、高莞、内莞清理搬迁至县城无害化填埋场,上坪、油溪清理搬迁至忠信填埋场一起进行就地整治);二是元善镇和忠信镇2个场采用规范化就地封场措施进行整改。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连平县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乡清洁水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连平县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连平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统筹工作方案的通知》、签订了《连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等文件,明确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施细则;考核组每月对各镇国、省、县道以及辖区内村级生活垃圾保洁、城乡垃圾转运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2.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连平县镇级简易填埋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连平县镇级简易填埋场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连平县镇级简易填埋场整改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整改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后,做好镇级简易填埋场整改的后续维护管理,编制了《连平县镇级简易填埋场后续维护管理方案》。
三、评估结论
已完成,达到销号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连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连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连平县元善镇乌石坳加油站旁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二楼210室
受理电话:0762-4332115
连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