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第二十一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远不到位,督察整改方案要求,2018年全部启动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底全部建成。督察发现,粤东西北地区1013个乡镇目前仅有203个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仅有五分之一,一些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由于管网和管理等问题也难以正常运行。
(二)责任单位:连平县委、县政府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全面启动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年底前新建成200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五)整改措施:1.采用PPP模式推进整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与中标公司沟通协调,妥善解决履约问题,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在2020年年底前实现所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强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运营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充分发挥治污效果。
2.2020年实现全县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增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座,新增镇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配套管网35.46公里以上。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至2019年底,我县已完成新建9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规模10500吨/天,新增生活污水主管网85.078公里,实现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全覆盖。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018年开始,我县采用PPP模式推进整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9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完善忠信、隆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到2022年6月份,我县累计建有12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总污水处理规模35500立方米/天,合计建设配套管网约136.48公里,目前已全部进入正常运行阶段。
三、评估结论
已完成,达到销号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连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连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元善镇乌石坳加油站旁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二楼210室
受理电话:0762-4332115
连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