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十三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粤东西北地区1013个乡镇仅有133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大量生活污水直排。
(二)责任单位:连平县委、县政府
(三)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四)整改目标:2018年全部启动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年底全部建成。
(五)整改措施: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启动、建设和运营提供支持。优先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确保用地需求。创新建设运营模式,积极推广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方式引入社会资本,由专业化社会运营商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至2019年底,我县已完成12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全覆盖。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18年开始,我县采用PPP模式推进整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9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完善忠信、隆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到2022年6月份,我县累计建有12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总污水处理规模35500立方米/天,合计建设配套管网约136.48公里,目前已全部进入运行阶段,正常运行,已实现镇级污水处理厂全覆盖。
三、评估结论
已完成,达到销号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连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连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元善镇乌石坳加油站旁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二楼210室
受理电话:0762-4332115
连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