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十四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量生活垃圾乱堆乱弃、简易填埋或就地焚烧。
(二)责任单位:连平县委、县政府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治
(四)整改目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五)整改措施:1、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对照省、市目标要求,完成了“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多点”的建设任务,对原有的镇级中转站和村级收集点进行升级改造。2、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以各镇为主体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理模式已建立。采用新模式,打造城乡环卫一体化,我县采用环卫PPP模式全覆盖管理,2019年4月起由连平中联家宝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接管运营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清洁工程,进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各农户配备1个30L垃圾桶,各行政村配备1台电动三轮车,由各行政村聘请的保洁员使用电动三轮车将农户收集的垃圾及村内公共区域收集的垃圾集中运到村级收集平台,再由中联公司将各行政村收集平台垃圾转运至镇级中转站压缩,再统一运往县城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处理。3、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理机构和环卫队伍,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完善农村垃圾治理各级投入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连平县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乡清洁水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连平县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连平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统筹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等文件,明确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施细则;2.考核组每月对各镇国、省、县道以及辖区内村级生活垃圾保洁、城乡垃圾转运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三、评估结论
已完成,达到销号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连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连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连平县元善镇乌石坳加油站旁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二楼210室
受理电话:0762-4332115。
连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