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8批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2021-09-07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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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举报地市 | 举报区县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27 | 河源市 | 连平县 | X2GD202109030001 |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沙心村,自2020年开始有人在东江新丰江支流的小东坑河的岸边建设大型养鸡场,今年以来还建成了养猪场,对新丰江水库水源造成环保隐患影响。 | 水 | 部分属实 | 信访人投诉的“连平县隆街镇沙心村小东坑河建有养鸡场、养猪场”情况属实,“对水源造成影响”情况不属实。 2021年9月4日,我县信访案件组、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务局、隆街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连平县隆街镇沙心村小东坑现场进行核查。连平县隆街镇新屋种养场、连平县隆街镇沙心李梅农场和连平县隆街镇志惠养殖场现场均未发现废水外排污染水源情况。 经核查,隆街镇沙心村小东坑溪附近建有规模养鸡场2个、小型养殖场1个,分别是连平县隆街镇新屋种养场、隆街镇沙心李梅农场和隆街镇志惠养殖场。 (一)连平县隆街镇新屋种养场,现有1栋鸡舍,面积1200平方米,2021年4月6日获得《隆街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施农用地的批复》,2021年5月建成投产,是河源市温氏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合作养殖户,设计养殖规模为12000只/批,于2021年8月第一批肉鸡出栏。该种养场配套建有一个废水收集池3立方米、1个无害化处理池2立方米,清粪工艺为干清粪,粪便和垫料作为有机肥原料销售。当前为空栏状况。 (二)连平县隆街镇沙心李梅农场,经营者吴天裕,现养有小鸡17000只,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地类属于基本农田。 (三)连平县隆街镇志惠养殖场,原是羊养殖场,2021年初将原羊舍改造成两栋猪舍,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地类属于基本农田,现存栏7头肉猪、21条猪仔,配套建有沼气池约30立方米、氧化塘约1.5亩。 | 因连平县隆街镇沙心李梅农场、连平县隆街镇志惠养殖场违法占用耕地,隆街镇自然资源所已于2021年9月5日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并恢复原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