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源市永宇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和1000万平方米自粘卷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市永宇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和1000万平方米自粘卷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市永宇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和1000万平方米自粘卷材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市永宇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莲塘大道 |
环评机构: | 广东吉茂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河源市永宇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租用连平县中彬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A2区厂房(北纬N:24°12′15″,东经114°46′21″)投资建设年产改性沥青500万平方米、自粘卷材100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时间250天,实行两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人员均在厂区内办公室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搅拌废气、浸油废气和厨房油烟。项目锅炉的燃料废气通过收集后高空排放,项目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限值。项目在搅拌、浸油产生的废气,通过收集后经过“水喷淋+焦油捕捉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搅拌、浸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沥青烟、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本项目油烟拟经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达85%)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标准后在所在建筑物的楼顶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