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溪山镇东山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全本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连平县溪山镇东山水电站项目
项目概要:连平县溪山镇东山水电站拟投资302.69万元新建连平县溪山镇东山水电站项目,项目位于连平县溪山镇东水村山下社(114°25′43.0″E,24°15′35.4″N)。项目占地面积196.3m2,环保投资为15万元,建设1栋发电站及附属工程,装机容量720kW,年发电量为215.04kW·h。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连平县溪山镇东山水电站
地址:连平县溪山镇东水村山下社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六路580号二楼-1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环评工作程序主要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制定工作方案,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工作内容主要为现场踏勘调查、相关资料收集、环境现状监测、环评预测计算、提出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实名、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