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连平县隆街镇雷公磜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连平县隆街镇雷公磜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位于连平县隆街镇径头村大龙尾,发电厂房地理位置坐标为114°17'46.94"东、24°18'55.52"北。雷公礤水电站为坝后引水式发电工程,主要由上下游河大坝、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升压站和输电线路、职工宿舍等组成。项目占地面积为6200平方米(9.3亩)。项目设计装机规模为1×250+1×100千瓦,年平均发电量为97.33万千瓦时,年运行2781h。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连平县隆街镇雷公磜二级水电站
地 址:连平县隆街镇径头村大龙尾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巨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X1301-B11198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环评工作程序主要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制定工作方案,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工作内容主要为现场踏勘调查、相关资料收集、环境现状监测、环评预测计算、提出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实名、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