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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市锦扬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11-05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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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市锦扬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锦扬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锦扬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区A5、A6区

环评机构:

广东明大项目管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河源市锦扬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400万元实施河源市锦扬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改扩建项目”)。改扩建项目位于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区A5、A6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厂房A5区新增无尘布生产设备及在新租赁厂房A6区扩建针织胚布生产线,租赁新增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136平方米。扩建项目设计年产针织胚布6000t/a。

项目改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15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89平方米;改扩建后全厂年生产无尘布1800t/a、针织胚布6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分别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扩建天然气燃烧废气依托现有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直接通过现有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经风机引至“雾化喷淋+冷凝脱水除雾+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改扩建项目织布工序会产生少量的纱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并为员工提供口罩等用品,以减少纱尘的影响。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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