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许可名单公告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原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和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市应急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2021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施了行政许可,已制定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名单》91家,现予以公告。
连平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