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57号)、《关于印发〈河源市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扎实推动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高效落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连平县2023年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现就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
(一)承接主体需具备的条件
1.在本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已纳入名录库管理的服务组织。
2.需具备全程托管或半托管能力、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原则上要求年度服务能力在3000亩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承接主体托管服务环节
1.粮食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承接主体托管服务实施包含但不限于耕整地、播种、施肥、病虫害防治、收割等环节的托管服务。
2.经济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承接主体托管服务实施包含但不限于施肥、收割采摘、病虫害防治等托管服务。
二、申报程序
申报承接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单位按要求编写《连平县2023年度农业社会化生产托管服务承接主体申报书》(详见附件),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请情况,择优评选托管服务项目承接单位,并将评选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申报时间及需提交资料
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申报时间截至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组织或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三楼政策法规与改革股。(联系人:曾理鑫,电话:0762-4332520)
附件:连平县2023年度农业社会化生产托管服务承接主体申报书.docx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