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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级“菜篮子”基地的通知
2022-09-16 来源: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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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辖区内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省级“菜篮子”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蔬菜、水果、家禽、畜牧、水海产品、茶叶、奶类、蛋类农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

  (二)基地相关手续完备,正式投产三年以上,具有明确的执行标准(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和可溯源的档案信息管理,并具有基地环境、产品质量的有效检验报告;

  (三)基地向社会实行产品质量承诺,在国家或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平台完成登记;

  (四)基地生产、加工、储备的相关产品实物质量处于省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五)基地规模化程度高,机械化、信息化水平高,基地生产规模居所在县区前列;

  (六)基地经营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

  (七)基地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近三年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申报流程

  初评单位网上申报(http://47.106.107.76:1050),经审核后导出申报书打印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股。

  (一)账号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获得账号和密码,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使用原账号申报。

  (二)填报提交。2022年9月23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完成提交(附件)。

  (三)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对初评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推荐。

  (四)材料制作。网上申报书通过地市审核后,申报单位下载 PDF 版申报书,连同附件资料打印装订成册,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三楼市场与信息化股,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五)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加具审核意见并盖章,统一将本市省级“菜篮子”基地推荐汇总表和申报纸质盖章资料寄送至农业农村厅。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对象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并配合做好后期信息核实等工作。

  (二)纸质申报材料要求打印清晰、附件资料真实完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填报资料内容必须一致。

  附件:广东省“菜篮子”基地申报书(模板).docx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6日

  (联系人:谢素萍,联系电话:433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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