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连平县生态工业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部产业新城、生态工业园片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生态工业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部产业新城、生态工业园片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平县生态工业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部产业新城、生态工业园片区) |
建设单位: | 连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连平县东部产业新城、生态工业园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恒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河源市连平县东部产业新城、生态工业园(起点:114°46′6.114″E,24°12′13.536″N;终点:114°45′14.511″E,24°12′11.721″N,)由连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投资建成,总投资为61000.77万元。项目市政道路建设或升级改造、提升、扩园绿地公园建设工程总的占地面积1056274.62m2,包括土石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网工程、交通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采取加强绿化、交通管理、及时清扫路面等措施。 (二)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路面行使的机动车。增设道路绿化带树木具有声衰减作用;加强交通、车辆管理限制行车速度;加强养护路面加强道路养护等措施。 (三)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营运期沿途车辆及行人丢弃在路面的垃圾以及绿化树木的落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