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曾浩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余小媚同志任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曾毅同志任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蒲均才同志任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长贝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廖明灯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