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火龙是一种造型独特,独具地方特色的传统民间综合艺术。香火龙是特定在节日期间表演,场面壮观,气氛热烈,并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一项民间艺术。香火龙分布于连平县全境,特别在元善镇盛行。
连平县素有舞香火龙这一民间活动,有着悠久的历史。据清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编写的《连平州志》记载:“上元喜簇花灯,作龙狮各种戏舞,唱采茶歌……”由此可见,连平民间舞香火龙活动由来已久,在200多年前连平县就已经有舞香火龙这一民间传统习俗。
所谓香火龙就是用木架做成龙形,然后在木架上缠扎上若干稻草,再将香火插在稻草上,顾名思义叫做香火龙。香火龙只宜在夜间演出。每逢喜庆节日,连平县就有以香火龙为主的民间娱乐活动。在夜间,表演香火龙的情景实在令人叹为观止,全身上下都是星星点点的豆大火光的香火龙舞动起来,火龙腾跃,火光闪烁,姿态变化多端,真像一条活灵活现的长龙在腾云驾雾,气势磅礴,景象壮观。舞香火龙可分“拜四门”、“游龙”、“翻架”、“抢球”、“团龙”等5个情节,表演技艺难度较高。舞香火龙除伴以锣鼓、音乐外,还有人(一般为女子)领唱“龙歌”,场面十分热烈。舞香火龙活动多在春节至元宵期间,在村寨及广场进行表演活动。
香火龙的艺术特色是其舞蹈动作逼真,边走边舞,期间还掺入技艺表演。香火龙突出的表演艺术特点在“火”之中,它精致和细腻,贯穿着灵动与轻捷,变化有致。是一种把优美舞姿与技艺表演融为一体的独特民间艺术。
舞香火龙是连平人民的一种特色民俗活动。这种民俗活动蕴意着风调雨顺,吉祥如意。中国民间有着龙凤呈祥之说,龙意味着吉祥,火昭示着兴旺,舞动浑身是香火的龙,更表现出人们祈盼兴盛的美好愿望。因此,香火龙成为连平县数百年来长盛不衰的民间娱乐活动。
由于产业结构的变化,外出人员增多,同时也受市场经济的冲击,人们的观念也有所转变,参加香火龙活动的人员有所减少。
2007年5月,香火龙被列入河源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