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有关职能单位反馈情况,我局对《连平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修改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0年 10 月 14日前反馈至我局(电子邮箱:lpdijigu@126.com;传真:0762-4302100;地址:连平县元善镇南山大道发改大厦对面)。
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9 月 25 日
附件: 连平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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