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存量资金收回、统筹操作,现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连平县财政存量资金收回统筹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7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连平县财政局。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pcz4322061@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财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17100)。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7月23日。
附件:连平县财政存量资金收回统筹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docx
连平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5日
本征集已结束,征集结果://www.sesekin.com/hylpczj/gkmlpt/content/0/447/post_447649.html#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