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运维管理,推进我县屋顶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由我局代县政府起草《连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已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并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现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连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5日。
二、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本文附件下载。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黄曼茹,联系电话:0762-4308766。
四、提交意见的途径: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aaa2382@163.com)或邮寄(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南山大道发改大厦三楼办公室,邮政编码:517100)形式反馈至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特此公告。
附件:连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docx
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7日
本征集已结束,征集结果://www.sesekin.com/hdjl/jgfk/content/post_563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