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和打击全县范围内乱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代县政府起草修订了《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的通告》。为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6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dlpgtzyj@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南山大道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连平县南山大道一号,邮政编码:517100)。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762-4302100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6月18日。
附件: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的通告.doc
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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